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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作法〕
本調三十六字。凡兩用韻,前半皆用平韻。第一句六字,第一第三字平仄可不拘。第二句與擣練子第二句同。第三句為九字句,大率於第四字略斷作豆(讀),但亦有於六字斷作句者。《萬氏詞律》此等九字句,儘可先成七言一句,然後再尋兩字冠之。後主此詞,正用此法耳。後半起二句換仄韻,最宜注意;《萬氏詞律》云:『斷亂二字,是換仄韻,各譜俱失注,是使學者失去二韻,其誤甚矣。』第三句仍協平韻,與前半第二句同。末句亦為九字句,句法與前半末句無異。
〔詞例〕
☉相見歡-秋閨 (李煜)
無言獨上西樓,
月如鉤,
寂寞梧桐,
深院鎖清秋。
剪不斷,
理還亂,
是離愁,
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!
☉相見歡-懷情 (李煜)
林花謝了春紅,
太匆匆!
無奈朝來寒雨,
晚來風。
胭脂淚,
相留醉,
幾時重?
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