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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作法〕
本调三十一字。首次二句,即为平起之七言诗句。第三句与第二 句同。第四句为三字句,平仄不可移易;尤以第一字用去声为谐 音律。末句亦为七言诗句,与第二三句同。本调第二三五句之第 五字,平仄虽可移易,实作平,音节乃始婉妙。本调第三句之『 不』字,入声本可作平,学者当知所法。

〔词例〕
⊙忆王孙-香闺 (秦观)

萋萋芳草忆王孙,
柳外楼高空断魂。
杜宇声声不忍闻,
欲黄昏,
雨打梨花深闭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