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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●○○、◎●○○●
〔作法〕
本调五十二字。首句七字,与惜分飞首句同。次句五字,与
桃源忆故人末句同。第三句亦五字,不用韵,为仄起平收之
五言句。第四句九字,上四字为豆,下五字仄协,第一字俱可用
平。后阕换头,起句为平起仄收七言句。次句五字,句法上一下
四;亦有作上二下三者,与前阕第二句同矣。惟此句第一字宜仄
,不宜用平。(稼轩)词虽作平,不足法也。第三四句与前同。
〔词例〕
⊙醉花阴-重阳 (李清照)
薄雾浓云愁永昼,
瑞脑喷金兽。
佳节又重阳,
宝枕纱幮,
昨夜凉初透。
东篱把酒黄昏后,
有暗香盈袖。
莫道不销魂,
帘卷西风,
人比黄花瘦!